上海市各类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意见》《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国家安全教育与学科课程、综合实践和校园育人活动有机衔接,提升各类学校教师的教学设计与课堂实施能力,现拟开展首届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上海市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承办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协办单位:超星上海分公司
二、活动目标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引导教师准确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依据课程标准、学科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把国家安全教育转化为可理解、可探究、可践行的课堂学习任务。
以教学交流活动为平台,推动教师教学发展,形成标准引领、交流互鉴、课堂实践、启智润心的教学氛围。
三、参加对象与组别设置
1.各类学校在职教师。
2.活动设置高校组、中小学组2个组别。
3.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教学团队联合申报,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位申报人仅可作为1门课程的负责人,参与不超过2门课程。
四、课例内容与教学要求
(一)立足课程,突出有机融入
申报课例应依据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所涵盖的重点领域确定主题。课例可以是国家安全专题课,也可以是学科课程,或实践活动类课程。
(二)尊重学段,回应真实问题
教学内容应贴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有机融入和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小学注重建立国家概念,启蒙国家安全意识;初中着重个人与国家关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高中聚焦理解人民福祉与国家关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学围绕理解中华民族命运与国家关系,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
(三)重视过程,形成学习证据
课堂应围绕问题组织学习,合理设置教学活动,突出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评价应与学习目标一致,能够通过学生作品、课堂观察、任务表现或反思记录等证据说明学习成效。
(四)规范资源,合理使用技术
所用资源应来源可靠、表述准确,无知识产权纠纷。鼓励合理合规运用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工具辅助教学,但应符合伦理要求和知识产权要求。
五、活动流程与报送方式
(一)活动流程与提交材料

备注:提交材料的格式、要求详见附件,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回。
(二)报送程序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鼓励学校统一汇总推荐。申报单位应对材料的政治性、科学性、原创性、规范性及个人信息等进行审核把关。
2.所有材料通过超星平台(http://nsedu2026.mh.chaoxing.com)提交,2026年10月15日前完成报名和提交教学设计;视频提交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或材料不完整的,原则上不进入评审。
六、评审程序与结果运用
(一)资格审查
组织方对申报对象、材料完整性、课堂实施真实性及内容合规性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
依据政治方向与内容准确性、教学目标与设计、课堂实施、育人成效、创新性与推广价值五个维度进行课程评审。
(三)交流推广
综合不同学段、学科和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的代表性,遴选一定数量课例和课堂,通过教学研讨、课程展演、公益培训等形式,推动相关课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举办方为入选课例和课堂出具证明。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即视为授权组织方使用相关材料,包括用于展览展演、出版、媒体报道等。
2.申报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原创性和合法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课堂视频涉及未成年学生的,申报人应事先履行必要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程序,并妥善留存相关材料。
3.申报材料不得含有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其他依法不宜公开的信息。引用地图、边界、数据和政策文件应使用权威来源并规范标注。发现政治方向、事实表述、学术诚信或安全保密方面存在问题的,取消参评或入选资格。产生不良后果的,申报人承担相关责任。
4.本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活动具体安排如有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任老师:sfren@geo.ecnu.edu.cn,021-54341217;
李老师:clli@geo.ecnu.edu.cn
2.活动交流群,进入活动官网,点击“活动交流”加入。
附件:
附件2国家安全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教学设计模板(参考).docx
上海市学校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集团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研究中心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