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由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宝山区科委和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沙龙”上,华东师范大学科技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教授孔翔作主题发言,对科技与文化创意产业相互促进发展的机制提出了一些思考。他指出,科技支撑着文化活动的产业化进程,科技进步推动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提升;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则有助于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是科技创新的新动力源泉,消费社会的科技创新需要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
据孔翔介绍,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的3个主要阶段均与现代科技的发展进程大致呼应。第一阶段是文化产业的工业化发展阶段(1926—1947 年),现代工业机械化技术为文化产品的工业化生产和传播提供了物质和技术基础;第二阶段是文化产业的产业化发展阶段(1948—1997 年),以电子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催生出众多以工业生产方式制造和传播文化产品的行业,促进了文化工业向文化产业的转变和本质飞跃;第三阶段是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发展阶段(1998 年至今),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不仅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文化产品的表现形式和生产方式,更使文化产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大规模复制和传播能力。
孔翔认为,科技为规模化生产和更多人参与创造了条件,为创意的表达提供了多样化的技术支持,促进了业态创新,促进了文化创意的传播,提供了更人性化的文化消费终端,扩大了消费人群,提供了更为先进、有效的监管和规范方式。从这些方面来看,科技都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发挥着支撑作用;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则通过增进消费者对科技成果内在价值的理解和认识、赋予创新成果更多的符号价值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促进各领域、各层次的科技创新融合,创造“1+1>2”的效果而有助于创新成果的产业化。
孔翔指出,目前上海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产业的创新成果和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园区、企业、平台联合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部门的关联度显著增强。孔翔也坦言,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总体竞争力还有待提升,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意企业和创意产品还较少;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效应有待增强,文化要素及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水平不高;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质量参差不齐,创意与创新融合发展的载体功能仍有待加强;创意产业发展的开放程度有待提高,创意与创新的融合仍需克服体制机制障碍。孔翔建议,从跨界人才培养、创意企业交流、公共平台建设和投资体系优化等制度层面优化上海创意产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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