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管理办法》(华师教〔2006〕200号)的要求,学校现启动2015年度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组织申报的具体安排为:
一、申报的范围与要求
1.项目申报学生主要为本校全日制13级和14级本科生,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有浓厚的实践创新兴趣与意愿,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12级本科生。
2.要求学生以创新团队的形式组队申报,每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交叉组合,每个团队人数以2~3人为宜,一般不超过5人。
3.根据兴趣特长确立选题,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研究方案设计应具备可操作性。
4.指导教师,要求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且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拓展学生的探究能力。高年级研究生可担任项目的助理指导工作。
5.大夏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500~5000元/项,如项目取得重大进步与突破,项目组可向教务处提出追加资助经费的申请。优秀项目将被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二、申报程序
1.大夏基金项目申请者须填写《大夏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1)。
2.大夏基金项目申请者将填写完整的《大夏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1式2份,院系存档1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30日之前提交所在院系。
3.所在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的大夏基金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择优排序向教务处推荐,并将院系立项名单汇总(详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yhqi@admin.ecnu.edu.cu。所有材料均于10月19日之前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在院系评审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资助项目和经费额度等进行复审,择优资助。其中含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请条件者;2)不属于资助范围;3)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4)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5)所选的课题已有成熟的研究结果。
5.审定结果将在校园网和教务网上公示,予以正式立项。
三、其他
1.项目参与者的优异表现将作为奖学金评定、优秀生评定和研究生免试直升等方面的重要考核内容。
2.指导教师负责指导的项目,可计教学工作量,并纳入教学考核体系。
3.我校各示范性实验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与重点实验室应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4.对项目产生的第一作者为学生的成果,除申请专利费、论文版面费等予以全部报销外,根据论文发表的等级和专利应用的程度,对学生和指导教师予以相应的物质奖励。
5.如需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需及早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方可实施。
6. 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等情况,一经发现将终止项目运行,并根据《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按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予以认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为更好地服务师生,鼓励和方便更多学生开展学术研究计划活动,学校将采取自主申报和组织申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级各类本科生学术研究计划项目的立项资助工作。学生可以在任何一个工作日提交立项申请书,收到申请书后,教务处会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尽快完成立项工作。具体流程参照:
http://webplus.ecnu.edu.cn/s/110/t/486/a/92320/info.jspy
四、此项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綦娅慧
联系电话:54344792
E-mail: yhqi@admin.ecnu.edu.cn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行政楼217室
教务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