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有序,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工作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学校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学校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和岗位安全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领导要亲力亲为,立足超前防范,加强监督检查。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校舍、校车、实验室、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假期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地方的涉电设施、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品、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要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或大修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责任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认真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跟踪责任人,严防事故发生;校内场地出租、出借,要严格按照程序申请报备,要加强假期期间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监管,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针对假期特点,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酗酒滋事等方面教育,特别要加强学生离校返乡期间交通安全的教育;各单位辅导员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了解假期学生动态,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高度重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带班、值班和护校工作。保卫处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要保持假期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中北校区:021-62238110,闵行校区:021-54343110。
学校办公室
保 卫 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