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学(2012级硕士)
一、培养目标
(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了解人文地理学发展的国际动态,掌握人文地理学基本理论和相关专业的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独立从事科研工作并做出具有一定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二、培养方式与修读年限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相关课题研究。专业课程以“课堂讲授”、“课程论文”为主,同时重视课堂讨论与交流;选修课程的学习,鼓励“自由研讨”与“课程报告”。学制为3年,可根据情况适当提前或延长,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三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企业地理与区域经济。
2、旅游地理与区域发展。
3、文化地理与文化产业。
4、城市规划与城市管理。
5、经济地理与区域创新。
6、城市地理与城市经济。
7、世界地理与地缘政治
8、科技创新与区域发展。
9、行政区划与城乡规划。
10、区域发展与资源管理。
四、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和研究方法类等公共选修课程。学位基础课为本专业的学位必修课程。学位专业课包括面向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和结合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考查成绩按等级制计分。
跨专业入学(原则上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跨一级学科可认定为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学生本科课程成绩和现专业要求决定是否补修本专业相关课程,补修课程学分另计,不能替代规定的学分。
本专业应修总学分至少为30 分,且分项学分不低于以下要求,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其中学位公共课的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指定选修,1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医科研究生指定选修,1学分);公共外国语为4学分;《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自主学习,网上考核,不计算学分。
学位公共课的选修部分的课程为“第二外语”、“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技术”、“研究方法类公共选修课”等,研究生可选修其中一门(2学分)。
学位基础课至少应修满 8 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至少应修满 5 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至少应修满 6 学分。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选修)至少应修 2 学分。
跨专业入学(原则上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跨一级学科可认定为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学生本科课程成绩和现专业要求决定是否补修本专业相关课程,补修课程学分另计,不能替代规定的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具备本专业的基本文献阅读能力。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要完成重要文献的阅读。基本文献阅读能力训练为培养过程必修环节,但不计学分。
学术活动、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包括教学实习、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研究伦理和学术规范训练以自学为主。
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讲座、论坛、竞赛等活动,所有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学术活动;教学实习内容包括授课、辅导、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验、批改作业及实验报告、指导毕业论文等,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同时,文科研究生还须参加社会实践。参加学术活动次数、教学实习或科研实践工作量、社会实践时间由院系根据各学科特点做出详细规定。实践环节和科研基本能力训练为培养过程必要环节,不计学分。
硕士研究生需在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沙龙等学术活动中公开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
(二)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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