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学(2012级硕士)
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培养具有扎实的地理科学理论基础,较好地掌握现代自然地理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了解学科发展的现状和动态,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和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能理论联系实际和独立从事与自然地理学有关的研究,成为科研、教学和生产实践中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方式与修读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对少数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主要研究方向
1、城市地貌与环境
2、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
3、生物地理学
4、流域环境与调控
5、城市与三角洲过程
6、环境演变与可持续发展
7、城市与流域水资源
8、环境磁学与环境演变
9、环境演变与可持续发展
10、城市气候与大气环境
11、全球变化研究
四、课程设置
(一)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学位公共课包括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公共必修和研究方法类等公共选修课程。学位基础课为本专业的学位必修课程。学位专业课包括面向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和结合研究方向的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考查成绩按等级制计分。
跨专业入学(原则上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跨一级学科可认定为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学生本科课程成绩和现专业要求决定是否补修本专业相关课程,补修课程学分另计,不能替代规定的学分。
本专业应修总学分至少为30 分,且分项学分不低于以下要求,方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程序。
其中学位公共课的政治理论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指定选修,1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科、医科研究生指定选修,1学分);公共外国语为4学分;《研究伦理与学术规范》自主学习,网上考核,不计算学分。
学位公共课的选修部分的课程为“第二外语”、“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技术”、“研究方法类公共选修课”等,研究生可选修其中一门(2学分)。
学位基础课至少应修满 8 学分;学位专业课(必修)至少应修满 5 学分。学位专业课(选修)至少应修满 6 学分。跨学科或跨专业选修课(选修)至少应修 2 学分。
跨专业入学(原则上本科专业与硕士专业跨一级学科可认定为跨专业)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研究生,由导师根据学生本科课程成绩和现专业要求决定是否补修本专业相关课程,补修课程学分另计,不能替代规定的学分。
(二)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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