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孙伊彤发布时间:2025-12-27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提升思想素养、增长知识才干、奉献智慧力量,进一步筑牢信仰根基,勇担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责任,地理科学学院响应校团委号召,现启动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笃行显担当 挺膺奋进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2026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遵循以服务社会为导向、紧密衔接专业教育、强化教师指导作用、助力学生全面成长的理念,引导大学生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布局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及热点议题,充分依托“三下乡”“返家乡”“知行杯”等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通过社会观察和亲身实践,深入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形成调研报告、短视频、微电影、云团队课等实践成果,以多样化的形式讲好实践故事,传播核心价值,展现育人实效,扎实做好宣传。    


三、实践内容

(一)“思政引领”主题社会实践(A)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思政课建设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把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起来,结合“十四五”规划顺利收官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相关内容,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关心关怀,学习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二)“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社会实践(B)


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扩大内需推动经济良性循环等方面,鼓励学生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三)“科技创新”主题社会实践(C)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引导学生抢抓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机遇,助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创新实践,推动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营造开放协同的创新空间、构建城市科学文化、探索前沿科技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四)“乡村振兴”主题社会实践(D)


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上海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实践,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动员鼓励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聚力建设美丽上海,围绕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五)“对口帮扶”主题社会实践(E)


重点围绕助力巩固拓展对口支援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上海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聚焦深化上海与对口地区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鼓励大学生积极投身对口帮扶和卫国戍边等工作,在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传承传播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经济活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绿色生态发展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上述对口支援地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和克拉玛依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云南省、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重庆市万州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辽宁省大连市;上述革命老区对口合作地区为:福建省三明市、安徽省六安市。


(六)“劳动教育”主题社会实践(F)


重点围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育人导向,聚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让学生在实践中养成劳动习惯,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在课程建设、劳动实践、文化培养、实践基地打造、师资队伍建设、支撑保障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七)“长三角”主题社会实践(G)


重点围绕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经由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等角度切入,在关注如何加强规划对接、强化战略协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生态屏障、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共建共享民生工程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主题社会实践(H)


重点围绕推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立足现代化建设全局,围绕“五个中心”功能全面升级,聚焦全球高层次人才引进,在营商环境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全球资金、技术、数据汇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弘扬城市精神品格,助力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打造中心城区现代、宜居、安全的生产生活空间,推进“五个新城”建设,助力“一江一河”发展,以及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九)“传统文化”主题社会实践(I)


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在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着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着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文明交流互鉴,有效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十)各类专项社会实践活动(J)


配合全国、上海市及学校的相关重点工作开展系列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具体项目安排另见详细通知。


1、“师大情·母校行”专项社会实践(J-1)


开展学生志愿者招生宣讲团活动,发挥在校学生的作用,加强学校与中学的联系,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同时也促进广大学生更多了解学校,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培养爱校、荣校精神,增进与母校感情,提高社会实践能力。(该专项的具体内容和报名方式详见专项通知)


2、未来教师县中大调研”专项社会实践(J-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引领未来教师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面向华东师范大学有志从教的全校学生组建团队,通过回访恩师、问卷调研、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我国基础教育政策执行情况、学生培养管理模式、教师队伍建设等,并聚焦某一教育类选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

具体要求参见通知:承师道,赴县中!华东师大未来教师这场寒假“实践课”即将启程


3、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调研”专项社会实践(J-3)


聚焦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详见附件1),深入开展文献整理、人物访谈、实地调研、青年调查等内容和形式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内容详实、形式多样的实践成果,在讲好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故事的过程中加强青年学子的认知与认同。


具体要求参见通知:

https://youth.ecnu.edu.cn/2d/b3/c11402a667059/page.htm


4、“大学生社区创课”专项社会实践(J-4)


为积极响应学习型社会建设号召,聚焦居民实际学习需求,依托高校青年学生的专业知识与创新活力,通过系统化设计将优质课程与教学资源引入社区,推动大学生从知识接受者向课程设计与传授者转变,并在多元协同、持续创新、共享共学的社区教育生态中,构建多代共融、教学相长的学习共同体。“大学生社区创课”专项社会实践在结项环节需提交如下材料:课程设计方案;至少两个课时的课程视频、课程PPT、教学方案、教学日志;线下调研和授课的照片或视频(课程设计方案、教学方案与教学日志的格式详见附件5)。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1、平安实践,确保安全。


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开展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2、做好组织,抓好落实。


每个团队需明确至少1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将实践效果引向深入。同时加强联络与管理,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整合资源,加大宣传。


建议各单位聚焦特色,整合资源,集中申报1~2个重点项目。紧密联系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等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五、操作管理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学院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社会实践项目将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各学部、书院、学院(系)根据材料的完备性、实践活动的安全性、实践选题的合规性等方面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复审,最终汇总立项名单。寒假结束,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通过答辩,经审核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校团委将给予表彰。


3、所有参加主题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2),并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团委统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4、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26年1月4日23:59前)

请计划申报社会实践项目的同学于2026年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盖章版)及附件3(至少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简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234102418@stu.ecnu.edu.cn,由院系统一收集汇总后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各团队材料命名为“项目类别(英文字母,如:A)+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注意,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活动开展(2026年1月-2026年3月)

学院将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安排主题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每位参与师生的出行安全实行日报制度,厘清人员台账,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平稳安全。所有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个人均须自行购置相关保险。


(3)总结表彰(2026年3月-4月)

各小组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格式参考附件4)。项目总结汇报及表彰时间待下学期开学后将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同学

材料报送邮箱:

10234102418@stu.ecnu.edu.cn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x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_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2026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

附件5.“大学生社区创课”专项社会实践材料格式.docx